国有企业的债务如果不能用留用利润归还就得变卖资产归还。
而市民(尤其是迁入地的市民)主要关注他们的就业、收入以及生活质量(包括生活空间、生活设施)会不会因户籍放开而受到影响。从迁出迁入地看,情况较为复杂。

(作者系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副教授、刘诗白经济学奖获得者) 进入专题: 城镇化 农民工市民化 。制度创新要分阶段进行就户籍制度来说,适应农民工市民化要求的制度创新的目标是放开户籍限制,建立允许人口自由迁移的人口登记和人口管理制度。单纯的户籍制度创新的阻力较小,推进得也最快速。所以在第一阶段,应该以户籍制度创新和取消以户籍制度为基础的行政门槛为重点。第二,社会保障制度与土地制度、就业制度之间的冲突。
因此经济发达地区的制度创新进程相对更快。在第二阶段,就应该以土地、就业、社会保障制度创新和消除农民工市民化的经济门槛为重点。权威性是指,法律规定为全社会所接受、所遵循,具有普遍的社会约束力,任何人和组织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在新一轮经济体制改革中,能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突破口或重点任务是什么?这是关系改革和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另一方面是消极作用,市场主体出于赢利的内在动机,有可能做出违反市场正常秩序、损害他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诸如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破坏资源环境、不正当竞争、垄断行为、偷税漏税、滋生权钱交易的腐败现象、扩大收入差距等。大幅度地提高生产力,必然要求多方面地改变同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改变一切不相适应的管理方式、活动方式和思想方式。以加强法律制度建设为新一轮改革的突破口或重点任务,需要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工作的能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只有形成了一整套健全的、为全体公民所遵从的法律制度,才是成熟的国家、成熟的民族。而在一整套制度保障体系中,最定型化、最有权威、最有效力的就是法律制度保障体系。

如果说行政权力是传统计划经济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最高保障,那么,法律制度就是市场经济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最高保障。为了使生产力以更高的质量发展,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市场经济的积极作用,这就要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地位和权益,保障正常的市场竞争,保障市场主体合法的经营收益,从而更大程度更广范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所谓按轻重缓急是指,针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最突出的矛盾,针对市场经济升级中最主要的难点,针对人民群众最关切的问题。在此基础上,随着改革每一阶段的推进,改革突破口或重点任务的选择也在不断升级。
怎样展开改革新一轮改革以加强法律制度建设为突破口或重点任务,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到20世纪末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在当前条件下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使生产力以更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市场经济本身成熟程度升级的内在要求,是在改革深水区、攻坚期,以法律规范方式有效调节各方面利益关系的内在要求。改革经济体制就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环节和方面。
如果说在过去30多年的改革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内涵主要是指推动生产力在量上的扩大,使生产力以更高的速度发展,那么,现在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内涵已变为不仅推动生产力在量上的适度扩大,更重要的是促进生产力在质上的提高,使生产力以更高的质量发展,也就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这使我们对社会主义条件下社会基本矛盾的认识和改革性质的认识有了新的重大突破。

城市企业是工业生产、建设和商品流通的主要承担者,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主导力量。法律制度具有规范性、权威性、强制性。
十一届三中全会从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这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出发,果断决定把党和国家的工作中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明确提出实现现代化就是要大幅度地提高生产力。这样,增强企业活力成为全面推进改革阶段的突破口或重点任务。改革在农村取得成功之后,就进入了向城市全面推进的阶段。当前,我国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我们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强制性是指,一切违法行为都要予以追究,依法给予惩处。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此为标志展开的第三轮改革是以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框架为突破口或重点任务的。
市场经济具有经营活动的自主性、经营环境的竞争性、经营目的的趋利性3个属性,这3个属性使市场经济的作用具有两重性:一方面是积极作用,可以发挥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使市场主体面临竞争的外在压力、具有提高经济效益的内在动力,从而使市场经济充满活力,促进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前4轮改革是以4个直接与经济体制改革有关的三中全会为标志的。
无法可依的,应按轻重缓急,拿出加强立法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在这次全会之前,邓小平同志1992年初在南方谈话中指出,革命是解放生产力,改革也是解放生产力。
规范性是指,以法律形式将市场主体的合法地位和权益定型化,将市场竞争规则定型化,将市场运行秩序定型化,这样可避免行政干预的随意性和一些政策的易变性。经过30多年的经济高速增长,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内涵发生了重大变化。
以加强法律制度建设为新一轮改革的突破口或重点任务,需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让法律制度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我们要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这样,农村改革成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初始阶段的突破口或重点任务。有法可依的,应梳理出如何进一步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同样按轻重缓急,拿出加强执法、司法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当时,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十分薄弱,首先要把农业生产尽快搞上去,同时农村经济管理体制又是计划经济体制较为薄弱的部分,是改革易于突破的环节。所以人们常说,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
综上所述,在过去30多年的4轮改革中,我们对社会主义条件下社会基本矛盾的认识不断深化。《决定》针对我国经济体制还不完善、生产力发展仍面临诸多体制性障碍的问题,提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巩固、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这就要对原有的、权力过于集中的经济管理体制进行改革。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此为标志展开的第四轮改革是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突破口或重点任务的。
这样,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框架成为加快改革步伐阶段的突破口或重点任务。由此,第五轮改革应以加强法律制度建设为突破口或重点任务。城市企业是否具有强大的活力,对于经济发展全局是一个关键问题。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经济学部副主任来源: 人民日报 进入 刘树成 的专栏 进入专题: 改革 。
另一方面要有效抑制市场经济的消极作用,这就要约束市场主体履行法定的责任和义务,遵守市场竞争规则,维护他人正当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能为追逐利润而做出违法行为。总起来看,其突破口或重点任务的确定均基于对社会基本矛盾的认识和对改革所处阶段的把握。
要做到这两个方面,靠市场机制本身、靠政府的行政权力、靠一般的政策规定、靠普通的道德教育都是不够的,而必须靠一整套法律制度保障体系。这样,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之后,对新体制的进一步完善成为深化改革阶段的突破口或重点任务。
市场经济本身虽具有活力,但不能自动地使生产力以更高的质量发展。前几轮改革是怎样确定突破口的为了选好新一轮改革的突破口或重点任务,明确选择的内在逻辑,有必要回顾一下30多年来在前4轮改革中是怎样确定突破口或重点任务的。